近日,公安县审计局开展了某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。审计人员认真核实大量的会计资料,发现疑点后小心求证。在证实虚假报销后,审计人员依法纠正。
发现端倪疑窦初启
该局人员多,二级单位也多,光凭证就有一百多本,审计小组进驻单位以后就开始了紧张地工作。在抽查该单位的财务资料后,审计人员认为该单位财务管理比较规范,报销手续齐全。
审计人员进一步认真审查专项费用报销单据的附件,核实专项费用的真实性。突然,一张穿着棉袄的会议照片吸引了审计人员的注意。
开会时间是八月,而照片中的人居然穿着棉袄!这笔会议费是报销该局工作检查大会的费用,包括打印费、文具费、进餐费,并附有一张开会时的照片。审计人员疑窦丛生,于是锁定了一个工作的重点:会议费所附照片能否说明本次支出的真实性。
找到线索小心求证
审计人员发现:2019年某二级单位用穿棉袄开会的照片作附件报销了叁次,而会议时间是七、八月间。这是三笔虚假开支还是不小心把照片放错了?如果是放错了,被审计单位不会服气,还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动。
审计人员只能先暗中求证。在审查了全部附件后,发现一张照片上有认识的扶贫干部,一张照片的主席台上讲话的是该镇镇委书记、镇长。如果向这些人员进行调查,是否能了解到真相?审计人员感到从参会的人员这个线索调查可能会有突破。
突击调查 水落石出
审计人员首先找到驻村扶贫队员,得知照片中召开的是某某会议。后审计人员又找到镇长、书记了解情况,得到的说法也与报销单上会议名称不符。最后核实会议签到本上签到人员全部为村干部,而会议要求通知人员是:企业代表、个体户代表、村民代表、镇居民代表。于是审计人员得出:三次会议所附签到表及照片为镇政府召开的某某会议,与报销单据所填写的会议名称不符。
虚假会议 报销资金
在充分的证据面前,被审单位承认了三笔会议费共计3.48万不属于专项费用,属单位日常开支。
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第十四条:“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,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,对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,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;对记载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、补充”的规定。中央再三行文反腐倡廉,纠正四风。如果有人抱着侥幸心理,以为换个马甲可以蒙混过关,一定逃不过审计监督,会自食苦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