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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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概况


审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的内部专职监督部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和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》等法律、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主要负责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、合法性和有效性开展审查,并进行确认、评价、咨询,以促进完善管理控制、防范风险、创造效益,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。主要职责如下:

1.制定学校审计工作制度、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。

2.组织对学校及二级部门单位的预算、决算、财务收支、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审计工作。

3.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
4.对学校购买大宗物资、设备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、修缮工程项目等重大经济合同实行审签。

5.组织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预结算审计。

6.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专项审计与调查工作。

7.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。

8.负责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。

9.配合和协调上级审计机关对学校的审计工作。

10.负责本处审计项目的立卷、审计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
11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一、财务审计科

1.起草与财务审计有关的工作制度、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。

2.负责组织对学校及二级部门单位的预算、决算、财务收支、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审计,完成审计报告,提出审计建议,并跟踪整改情况。

3.负责组织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,完成审计报告,提出审计建议,并跟踪整改情况。

4.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专项审计与调查工作。

5.做好对学校购买大宗物资、设备等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核。

6.做好财务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。

7.完成财务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二、工程审计科

1.起草与工程审计有关的工作制度、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。

2.组织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预结算审计,完成审计报告,提出审计建议,并跟踪整改情况。

3.做好基本建设工程项目、修缮工程项目合同的审核。

4.负责工程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。

5.完成财务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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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719-8239876